又是一年秋招季
相信不少同学即将进入签约环节
你是否还傻傻分不清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是否因拿到了更优质的offer
而不知道如何处理之前签过的就业协议
签署“就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希望下面这些内容
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同学们解决困惑
三方协议知多少
1、什么是就业协议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能够有效约束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有效期限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目前,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均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签订“电子就业协议”。
2、就业协议的特点
第一是唯一性,即毕业生不得持有多份有效的就业协议书。如果毕业生在签订了有效就业协议后,又拿到了更优质的offer,在与现单位协商解约后,可以以书面申请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作废已签订的就业协议。旧协议作废后,可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第二是时限性,即法律效力仅存在于从签订之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的这一段时间;
第三是有限性,学校仅作为鉴证方按照协议书约定内容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就业服务。
“就业协议”签订的注意事项
1、多备注
现行的就业协议属于“格式合同”范畴,“备注”处容易被忽略。“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包括签约前达成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五险一金等。为了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记,不要随意留白,在备注一栏补充上必要的协商细节。
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一些如报到时间、福利待遇等在备注栏中说明,这是对自己合法权利的有力维护,避免用人单位开空头支票。
2、注意高额违约金
通常来说,违约金的金额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协定,重要岗位会有些许提高。但有些用人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来作为约束条件。大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务必看清。
3、注意试用期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两一致
填写就业协议时专业名称要与毕业证名称一致;用人单位名称与协议中用人单位落款、印章名称一致。
就业协议签订后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因此,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仔细和慎重,看清条款,认真对待每一步手续。
资料来源:大学生就业资讯
整理、编辑:佛职院学生处